在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產生的核廢水將排入大海,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焚燒放射性廢物產生的焚燒灰也被存放在城市下水道中。
據日本《每日新聞》報道,日本關東地區櫪木、千葉、群馬、神奈川、茨城等5縣內下水道產生的污泥中曾被檢測出含有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釋放的放射性物質。

原來,從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不斷增加的核污染水中,清除出的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泥(泥漿)越來越多,用于儲存污泥的設備已經接近容納極限。
而日本東電將這些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泥進行焚燒處理。截至目前,共產生了約3.42萬噸焚燒灰。由于未能得到當地居民的理解,無法在港灣或山林填埋處理,只能在一些城市下水道設施內暫時保管。
據日本媒體1月下旬的相關報道,存儲用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對核污染水進行凈化時產生的、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泥狀廢棄物被存放在“廢舊吸附塔暫時保管設施”。這個設施位于福島第一核電站1至4號機組南側高地。東電員工在采訪中介紹說:“設施里有高性能容器(HIC),里面裝的是泥漿。在決定處理方法之前,將暫時存放在這里?!?/div>
這個臨時保管設施外面是一堵大壩般的巨大水泥墻,高達7.7米,寬近30米,據稱進深有100米以上。
據東電稱,凈化核污染水后產生的泥漿表面含有平均每小時超過10毫西弗的放射物,5個小時左右就能讓核電站工作人員達到一年核輻射量的上限,因此泥漿需要保管在能屏蔽放射線的混凝土罐中。
據報道,最近一年,HIC平均2天就會增加1個。截至今年3月2日,HIC有4143個,達到了總容量(4192個)的98%以上。今年春天就有可能達到極限。為此,東電決定將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泥漿進行焚燒處理。
業內一些專家表達了對這種處理方式的擔憂:在焚燒這些污泥的過程中,放射性物質會被釋放到空氣中,形成一種稱為飛灰的物質。這種物質富含放射性同位素,并且可以在大氣中傳播很遠的距離,從而使周圍地區的人們暴露在放射性污染之中。此外,其中的鈾、钚等元素還具有極長的半衰期,這意味著它們會持續輻射數十年或數百年,對環境和人體造成長期的危害。
許多國家已經限制了焚燒放射性污泥的行為。例如,在歐洲,一些國家規定將這些污泥封存在特殊容器中,以防止其進入環境。
然而,這些污泥又無法被安全地填埋,因為它們可能會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于是,東電將這些污泥焚燒處理,焚燒產生的3.42萬噸焚燒灰被暫時保存在下水道中,造成這些地區的下水道污泥檢測出放射性物質。
4月5日,日本民眾在東電總部前集會抗議反對核污染水排放入海,要求東京電力公司承擔核事故責任。作者:中環報記者文雯
- 下一篇:
- 上一篇:國際社會持續反對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計劃